青于蓝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跨境常识

跨境常识

私募基金成立要求(设立私募基金需要的条件)

2024-11-18跨境常识
设立私募基金需要的条件: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

设立私募基金需要的条件:

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  

3、基金型: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4、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5、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6、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基金型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1)发放贷款;  

(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7、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资基金管理“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 

8、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9、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10、管理型基金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本文为大家列出了10项条件,当然各地投资环境和相关管理办法会有些许差别,因此如果您需要设立私募基金最好还是在当地政府和基金协会官网上查看一下。成立私募基金需要什么条件的答案主要来源于行政法律规范,包括基金业协会出台的行政性管理办法,我们需要依这些办法设立私募基金。

文章评论